入伍基本条件

  1. 应征报名(男兵)招收对象:

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(含高校在校生),年满1822周岁;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,年满1824周岁。

  1. 应征报名(女兵)招收对象:

上半年应征报名——大学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,年满1822周岁;当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下一年春季的女兵征集,年龄放宽至23周岁。

下半年应征报名——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大学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,年满1822周岁。



  1. 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为:

  1. 身高:男性160cm以上,女性158cm以上。

  2. 体重: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(GLU<7.0mmol/L,合格。

男性:17.5≤BMI<30,其中17.5≤男性条件兵<2728≤BMI<30,须加查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,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<6.5%,合格;

女性:17≤BMI<24

  1. 视力:应征男女青年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;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(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)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.8,眼底检查正常,除条件兵外合格。

  2. 其他按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及有关规定执行。